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和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7-04 00:00 阅读次数:12061

 

 各市、省直管县教育局:

根据《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电馆〔2017〕82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和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、申报对象为全省各级教育部门、电教机构、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机构或学校、教育工作者个人等。

2、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;一项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。

二、课题类别

1、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分设重点课题、专项课题和青年课题。青年课题的申报人(包括课题组成员),年龄不得超过40岁(1977年8月30日之后出生)。

2、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不分类别。

三、选题内容

各单位依照《全国和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指南》(见附件1),结合工作实际,自行确定选题内容。

四、组织管理

省电教馆负责全国、安徽省课题的申报和组织与管理工作。

各市、省直管县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各级电教机构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等机构或学校的课题申报,并负责所属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。

五、申报时间

课题申报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 8月15日。

六、申报流程

1.申报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单位,通过“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”(http://ktgl.ncet.edu.cn)申报。

2.申报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单位,填写《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见附件2),采用电子邮件形式逐级(县区、市)报送到省课题办。

以上全国和安徽省申报电子材料由市(省直管县)电教部门统一收齐后,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3)报送至省课题办邮箱。

3.省课题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从申报全国课题中推荐上报中央电教馆;从申报安徽省课题中择选立项一批省级课题。

七、有关要求

1.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工作。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抓,积极参与研究活动,着力在课题选题、评审书撰写、主研人员组成、实验活动、研究报告形成和保障措施等环节抓好落实。

2. 课题负责人不具有高级职称的,需有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。在填写推荐人意见时,请一定要写2个推荐专家,并且注明专家的职称,不要填写专家的职务。推荐意见应打印并手写签名,邮寄到省课题办。

八、评审费缴纳

申报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课题,不收评审费。

申报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,每个课题须向中央电教馆缴纳评审费用200元,通过管理平台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,网上缴纳评审费的截止日期是8月30日。评审费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统一开具发票,开票项目为评审费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省馆课题办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鲁 艳

电  话:0551-62835463

邮  箱:ahdhjy@163.com

QQ交流群:208209962

地  址:合肥市长江西路77号安徽省电化教育馆

专栏:http://djg.ahedu.cn/AHEDUNSPortal/zt/ktyj

中央电教馆课题办联系方式:

联 系 人:洪文秋

电    话:010-66490945

QQ交流群:264943786

通信地址: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电教大楼016信箱邮编:100031

 

附件:1.全国和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指南

2.《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

3. 课题申报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徽省电化教育馆  

2017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