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阳实验中学扩建项目弱电设备及配电 工程审计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AHCY-FY-2021-089
二、项目名称:阜阳实验中学扩建项目弱电设备及配电工程审计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
中标(成交)金额: 按照皖价服[2007]86号78%收取。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名称:阜阳实验中学扩建项目弱电设备及配电工程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: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: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: 3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: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 周志强、廖家仕、宋超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金额:3000元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: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颍州区清河东路颐清苑1号楼5单元309室,联系电话:19955850125 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阜阳实验中学
地 址:西二环与人民路交叉口 116 号
联系方式:13965581100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颍州区清河东路颐清苑1号楼5单元309室
联系方式:19955850125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 许工
电 话:19955850125
十、附件
1、竞争性谈判文件
2、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